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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分享8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发布日期:2023-01-17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视同销售

样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分享8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账务处理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委托方账务处理:

①发出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③收到手续费结算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④收到代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销售代销货物

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受托方账务处理:

①售出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应收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③收到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剩余货款: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移送货物的一方:

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应收款

贷: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货物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应付款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结转)

应交税费——增(销)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售价记账

应交税费——增(销)按售价或组价计算

同时结转成本例如:(1)将自产彩电分发给本厂职工,按照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因此生产彩电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2)将外购电暖器分发给本厂职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直接按价税合一记账。

(2)用于交际应酬消费等个人消费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记账

应交税费——增(销)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销售费用(实物折扣)、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主营业务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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