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阶段的商标保护措施
发布日期:2021-02-23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前都需要进行商标查询,看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如果想要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在文字图形等方面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则需要通过加字换字或者修改图形设计等手段,来达到能显著区别于在先商标的效果,避免因近似导致广州商标注册服务失败。
如果商标是在初审阶段以商标近似为由被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注册人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由于商标的人为审查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因素,难免会出现商标近似的误判,而在复审时,商评委会有更为严密客观的审查流程,所以驳回复审不失为解决商标近似的有效途径之一。
商标初审通过后有三个月的公告期,若在公告期内有在先权利人以商标近似为由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在异议(公告)期结束后进行审核。如果被异议成功,即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在先商标权利人以商标近似为由宣告无效,商标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异议复审。
拿到商标注册证以后,若发现有他人申请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近似。可以在他人申请商标的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保护。商标查询定是为了规避商标注册风险,其中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虽然这不是必经的程序,但毫无疑问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但是并不是查询就能够完全避开相似商标的,商标受通后下发到登录上网的期间大约要五个月左右,这期间已经申请但未公布的商标,所以注册前我们比对的,其实是五个月以前公布出来的商标。
商标申请之路如此漫长,所以前期准备定要齐全,这期间若有失败也不要乱了手脚、犹豫不决,尽快解决当前问题尽快申请才能更合法有效地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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