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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证据保留形式?

发布日期:2021-02-23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经常会出现有些商标权人虽然存在商标的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结果导致商标权丧失。今天正穗财税广州商标注册小编就来教一教如何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业活动中商标使用的证据形形色色、不计其数,通常下列几种形式被认为是有效的使用证据:

1、使用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

2、有商标使用的、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

3、对商标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的资料,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与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能确认时间的店堂、灯箱、户外广告的照片等。

4、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其证据效力要远远优于未备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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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商标的运用根据。在下列现象中运用服务商标,视为服务商标的运用: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手刺、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生意文书;广告及其他宣扬用品;为供给服务所运用的其他物品,包括运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店堂装修、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工作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等。上述情况中能供认商标和运用时刻的相片、什物均可作为运用根据。

6、为涉外注册供给的、用来证明商标已在请求国运用的根据。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能供认时刻、商标、目的地及产品的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等。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商标的运用无法避免。收集注册商标的运用根据关系到企业注册、维持和保护商标的成败。了解和实施商标正确的运用方法和商标运用根据的收集能够协助企业注册、维持和保护商标,为其品牌战略实施供给更好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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